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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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交通新措施 外来车辆进京不允许超出12次年
为精准管控以异地上牌长期在京使用方式规避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政策的车辆,确保机动车总量调控政策的公平性和有效性等问题,网通社从有关部门了解到,自2019年11月1日起,对在北京市部分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行驶的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客汽车采取新的交通管理措施:外来车里进京不允许超出12次/年,每次不允许超出7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北京城市总体设计(2016年-2035年)》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后发布:
一、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和通州区全域范围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路)行驶的,须办理进京通行证。进京通行证应放置在车辆前风挡玻璃内侧左下部(通过“北京交警APP”的,需自行下载打印)。
二、每辆车每年最多办理进京通行证12次,每次办理的进京通行证有效期最长为7天。有效期届满前,应驶出上述范围。未办理进京通行证或进京通行证超过有效期,在上述范围内支路等级以上城市道路停放的,根据停放天数相应扣减当年可办理进京通行证的天数。未办理进京通行证或进京通行证超过有效期,进入上述范围道路行驶的,认定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行驶”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三、下列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客汽车进入上述范围内行驶,无需办理进京通行证: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通告的规定,在上述范围周边道路设置禁令标志,并通过增设、整合道路及城市公共空间视频监控资源,加大执法、处罚力度。
五、上述范围以外区域(不含高速公路主路),由各远郊区人民政府结合实际需要,划定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客汽车凭进京通行证通行的区域。
此外,《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对部分机动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京交发〔2014〕29号)中关于载客汽车的交通管理措施与以上消息不一致的内容,以以上内容为准。(图/文 网通社 李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