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GuanHang &Machinery
起重用短环链 验收总则
中引用的其他国际标准,有被采用为我国标准的,用我国标准代替相应的国际标准,未被采用为我国标准的直接引用国际标准。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浙江双鸟机械有限公司、南阳市起重机械厂、浙江安吉长虹制链有限公司。
本标准包括的链条是根据成品链条的机械性能分等级而不是简单的按其材料的强度分等级。按照M(4)、P(5)、S(6)、T(8)、V(10)系列,高精度链条用字母或普通精度链条用数字来表示每个等级。字母或数字代表的在规定最小破断力作用下的平均应力见表1。
一个链环内的应力分布是不均匀的,特别是外弧面顶部的最大组织应力,要比此链环两个分肢的总截面除载荷所得的平均应力大的多。
需注意,普通精度链条的维护参见IS0 3056的规定,高精度链条的维护参见GB/T 20305的规定。
这套等级体系也适用于吊钩、吊环、卸扣和其他附件,表明它们的强度与合适等级的链条相适应。
本标准规定了起重用电焊圆钢短环链的验收总则。包括吊链和一般起重用的普通精度链条,以及环链葫芦和其他类似起重设备用的高精度链条。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一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链环焊缝处的实测直径(1型焊接链)或垂直于链环平面的焊缝尺寸(2型焊接链)。
经合适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培训合格,并能够按必要指示进行所需试验和检查的指定者。
成品链环的任一截面的材料直径应等于名义尺寸,其公差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测量时,应取同一截面内互相垂直的两次测量结果的平均值。测量时应避开焊缝,且在链环直边上,避免由于链条芯模接触引起截面的变形影响测量结果。
链环的长度、宽度以及高精度链条的节距和若干个链环的长度均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在满足这些要求的前提下,制造商应选择一种钢材,以便成品链条符合有关标准的机械性能要求。
平型或非对称型焊缝均应位于链环的中部,如图1所示。在链环分肢中部的任一侧,焊接影响的材料尺寸均不应超过有关标准的规定值。
热处理及工艺处理完毕,成品链条应经受相关标准规定的制造验证力。试验机应符合附录A的要求。链条放入试验机时应无扭转。验证力除去后,应由胜任者仔细检验,更换不合格的链环(见5.6)。当拨动链条时,链条应转动灵活。
采用酸洗或电镀等表面处理工艺时,链条有发生脆性的危险,应对成品链重新施加制造验证力。
任何接人的链环应进行处理以保证成品链条中的每个链环具有同样状态。如果链环在施加制造验证力后接入(见5.5),则受接入处理影响的那部分链条应重新经受制造验证力和检验。
b)静拉伸试验:从每一成品链段或其中部分链段中选取的试样数应符合表2要求;
c)弯曲试验:从每一成品链段或其中部分链段中选取的试样数应符合表2要求。
拉伸试样应至少有5环组成。除非采用半环或类似方法,否则还需附加两个链环与试验机的钳口相连;确定总伸长率时,这些附加链环不应计入。
夹紧链环时应使链环能自由承载,夹紧装置的构造应能避免链条产生滑动。应均匀地加载[例如10 N/(mm[sup]2[/sup].s)]直至发生破断。
总极限伸长率应以拉力/伸长图显示的破断时的总伸长量为依据(见图A.1),并用它的名义内长的百分比表示,如以计量长度得出的节距之和。
弯曲试验装置应如图3所示,图中V型块的角度应呈90°,且芯模直径应是被试链条名义尺寸(d[sub]n[/sub])的2倍。
每个链环的弯曲试验应采用6.4.1所述的弯曲试验装置,在无冲击状态下进行,并应符合6.5规定
对名义尺寸不大于6 mm的链条,应使用3个试样测试,如果2个或3个不符合有关标准的相应试验要求,该批链条应判定为不合格。如果仅有1个试样不符合有关标准的相应试验要求,则可按6.6进行复试。
对名义尺寸大于6 mm并不大于16 mm的链条,应使用两个试样测试。如果两个试样都不能符合有关标准的相应试验要求,这批链条应判定为不合格。如果仅有1个试样不符合相应试验要求,则可按6.6进行复试。
对名义尺寸大于16 mm的链条,只对1个试样进行测试。如果该试样不符合有关标准的相应试验要求,则可按6.6进行复试。
如果1个试样未达到有关标准的相应试验要求,可根据制造商的要求,从同批链条中再抽选2个试样进行复试。仅在2个试样的加试都符合规定标准要求时,才能认为该批链条符合各个试验要求。
高精度链条用大写字母、普通精度链条用数字来标定链条的等级。至少每隔20个链环或每隔1 m长度(取距离较短者)的链环上,应清晰地压印或刻印等级标记。
b)清晰地压印或刻印在链条的所有尾环/惰环/金属标牌上或永久性地连接于尾环上的环。
a)制造商的名称、地址,或授权代表的姓名、地址,包括合格证签发和授权日期;
A.1与被试验链条长度有关的张紧机构的行程应满足施加全部拉力,而不必重新进行装夹。
A.2试验机应根据GB/T 16825.1进行校准和检定,并符合1级精度条件。在任何情况下,试验机加载的误差不应超过±1.5%。
A.5 6.3中所述的静拉伸试验所用的试验机应配备1台自动记录仪,以便在试验过程中绘制拉力/伸长图(见6.3.3和图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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