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GuanHang &Machinery
GBT 24816-2017 英文版
GB/T 24816-2017: 一般起重用钢制短环链 吊链用8级中等精度链条
该链条(3dn)是经过焊接、热处理和试验的钢制短环链,并符合ISO 1834规定的验收总则。
本标准适用于名义尺寸为4mm~45mm链条。其使用的温度为-40℃~+400℃。
链条的名义尺寸dn 应符合表1第1列。它与制造链条用的按ISO 16124要求的线要求的棒材的名义尺寸相对应。
注:中间链环的名义尺寸会增加与配对零件不匹配的风险。链条制造商和部件的组装需确保链条和零件是相适应的。
材料直径的定义和测定方法应按ISO 1834要求。名义尺寸的直径公差应按表1第2列,计算方式参见附录A。
---2型,焊缝处与链环平面垂直的截面的最大直径不应超过名义尺寸的10%,其他任何截面不应超过25%。
注:1型焊接链,通过把焊缝直径限制在不超过名义尺寸的10%内,以避免扭结或卡住的问题;2型焊接链,只在链
环某些区域允许焊缝直径超过1型中规定的10%(见图1),以此提供所需间隙来确保无扭结和卡住的问题。
制造商应按6.1.1~6.1.4的规定选择钢材,以便经适当的热处理后的成品链条能满足本标准规定
实现低温延展性和韧性,应符合6.1.5规定选取合金元素或按照6.4.5韧性试验规定的要求。
钢材应为镇静钢,并采取了适当的脱氧工艺,以便按ISO 643进行测定时,能达到奥氏体6级晶粒度或更细的品级。
为使链条在使用期间稳定,防止应变时效脆裂,钢材含铝量为0.025%~0.050%。
钢材应含有足够数量的合金元素,以便按照6.2进行热处理后的成品链条能满足本标准规定的机
在棒材、线材或成品链环上进行检测验证分析时,提供给制造商的钢材应符合6.1.1~6.1.4和6.1.5的要求。
链条在经受制造验证力(MPF),FMP前,应在高于Ac3 点的温度进行淬火和回火处理,回火温度不低于+400℃。
链条制造商应确保链条的回火状态是有效温度不低于+400℃,且保温1h。推荐的验证方式为:
对链条试样重新热处理,回火温度不低于+400℃,保温1h,冷却到室温后做试验,其试样应符合表5要求。
对于原色链条以外的需表面处理的链条,在表面处理前,应取出需要验证的试样链条,重新热处理后,做验证试验。
所有链条应承受制造验证力FMP,与名义尺寸对应的制造验证力见表4第3列。计算参见附录A。
链条试样应有破断力FB,与名义尺寸对应的破断力应至少达到表4第4列的要求,计算参见附录A。
完成拉力试验后,按ISO 1834定义的总极限伸长率A,对原色链条应为20%,对其他表面处理的链条应为17%。
单环试样应能承受最小弯曲度f,与名义尺寸对应的弯曲度见表4第5列,计算参见附录A。且应没有明显的缺陷。
成品链条的韧性应用冲击载荷试验方法对标准尺寸、小尺寸和超小尺寸的试样进行验证。
标准尺寸的试样应按照ISO 148-1要求做测试。小尺寸试样应按ISO 14556要求来测试。若
链环太小不能截取标准试样,则可按图3用激光焊接的方法加长试样的长度制成小尺寸试样。超小尺
寸试样的尺寸除按图4要求外,则根据ISO 14556要求做测试。应用脉冲微激光焊接方法加长试样
的长度制成超小尺寸试样。用以上焊接的方法不能影响缺口区域的硬度和材料的组织架构。试样焊接
若链环足够大,可以截取标准试样,则应用标准尺寸的链环试样做试验。采用3个试样进行试
若链环太小不能截取标准试样,但可以截取小尺寸的试样或可以用焊接的方法获取小尺寸的试样,
试验按小尺寸试样进行。在-40℃的试验温度下,每个试样KV 韧性值至少达到3.5J。为确保试验
温度到材料脆-韧转变温度的范围足够大,KV 韧性值3.5J应为1/2EUS+1J[曲线上平台能量(USE)
的一半+1J]或取更大。试验采用10个试样,以它们的平均值作为KV 韧性值。10个试样KV 韧性值
若链环太小不能截取小尺寸试样,则应从链条上截取超小尺寸的试样和与该链条相同材料制成的
标准尺寸试样做试验,这个标准尺寸试样的热处理应与成品链相同,以获得与成品链相同的材料和硬
度的极限抗拉强度。采用3个标准尺寸的试样做试验,在-40℃的温度下,每个试样的KV 韧性值
至少达到30J。采用3个超小尺寸的试样做试验,在-90℃的试验温度下,应达到80%以上的非晶状区域。
应从批次为200m 长的链条中选取试样。该批超出的长度部分应被认为属另一批。取样应按
在静拉伸试验后,破断力和总极限伸长率应符合6.4.2和6.4.3的要求。
每个单环试样应达到表4第5列给出的弯曲度f,并见图5。卸载后,试样环应由胜任者按
韧性应符合6.4.5的要求,该要求应通过试样在曲线%非晶状区域的温度下进行试验
链条的等级标记为8,标记应符合ISO 1834的规定,并应根据ISO 1834规定使用。
如有要求,制造商供应的每批链条应附有一份符合ISO 1834详细规定的试验和检验合格证书。
成品链环的材料直径公差,对于名义尺寸小于18mm的,应在名义尺寸的-6%~+2%范围内。
成品链环的材料直径公差,对于名义尺寸大于或等于18mm的,应在名义尺寸的±5%范围内。焊接处除外。
节距公差按名义直径值的±3%,计算值圆整到0.1mm,圆整值见表1第4列。
2型内宽值W1 以1.25dn作为基础,计算值圆整到0.1mm,圆整值见表1第5列。
1型内宽值W4 以1.3dn作为基础,计算值圆整到0.1mm,圆整值见表1第7列。A.1.4 焊缝直径
1型焊缝直径dw 或2型垂直链环平面焊缝尺寸dw均以1.1dn为基础,计算值圆整到0.1mm,圆整值见表1第8列。
2型其他平面尺寸的值以1.25dn为基础,计算值圆整到0.1mm,圆整值见表1第9列。
极限工作载荷名义应力的计算和试验要求应符合A.2.2~A.2.4中式(A.1)~式(A.3),名义应力如下:
根据ISO 2374,计算值圆整到最接近ISO 497中R40优选数系的下限值,圆整值见表4第2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