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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12】《约束产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强制性国家规范发布
时报网讯,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规范委)近来发布《约束产品过度包装要求生鲜食用》强制性国家规范,规范将于2024年4月1日起施行。规范的发布施行,将为强化产品过度包装全链条管理、引导生鲜食用
该规范清晰了蔬菜(含食用菌)、生果、畜禽肉、水产品和蛋等五大类生鲜食用是否过度包装的技术指标和断定办法。首要技术指标包括三方面:
一是针对不同类别和不同出售包装分量的生鲜食用农产品设置了10%到25%包装空地率上限。
二是规则蔬菜(包括食用菌)和蛋不超越3层包装,生果、畜禽肉、水产品不超越4层包装。
三是清晰生鲜食用农产品包装本钱与出售价格的比率不超越20%,对出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草莓、樱桃、杨梅、枇杷、畜禽肉、水产品和蛋加严至不超越15%。
为防止对农业出产经营活动形成不必要的影响或发生新的资源糟蹋,该规范设置了6个月的施行过渡期,并规则“施行之日前出产或进口的生鲜食用农产品可出售至保质期完毕”。
施行后,出产经营主体应按照该规则要求,对生鲜食用农产品出售包装进行合规性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