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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原新:长寿时代老年人的年龄重构及退休政策调整
纵观历史,老年人从来就没像今天这样寿命更加长、健康更佳、教育更好、能力更强。然而,在制度安排上,始于20世纪50年代初期并在70年代末期微调的男女法定退休年龄几乎一成未变,与现实严重脱节,老年定义亟待更新。
本文作者系盘古智库学术委员、南开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教授、南开大学老龄发展战略研究中心主任原新,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老年学教学与研究”。
我国人口老龄化具有超大规模老年人口、超快速度老龄化进程、超高水平老龄化程度和超级稳定老龄社会形态的基本特征,将给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带来全方位的、长周期的、系统性的挑战。初老期是人的全生命周期中各项财富积累最丰富的时期,经济社会潜能巨大。纵观历史,老年人从来就没像今天这样寿命更加长、健康更佳、教育更好、能力更强。然而,在制度安排上,始于20世纪50年代初期并在70年代末期微调的男女法定退休年龄几乎一成未变,与现实严重脱节,老年定义亟待更新。本文将结合新时代老年人口形势与老年人体能、劳动能力和受抚养意愿的变化重新界定老年人,从改革老年人年龄入手探讨如何优化老年人力资源开发路径以响应积极老龄化。
目前我国老年人的年龄界定均以日历年龄为准,标准有二: 一是在操作层面把退休年龄视作老年人的起点,二是在研究和决策层面,把60岁作为老年人的起点年龄,无性别、就业性质差异。这两种方法,一方面增强了人们“退休年龄=领取养老金年龄=进入老年”的逻辑固化,另一方面忽视个体差异,势必造成人力资源的过度开发或浪费局面。
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经济基础及人口状况已经沧海桑田,强制而缺乏弹性的法定退休年龄的现实性受到挑战。第一,出生平均预期寿命大幅度延长,而退休年龄不变,使得全生命周期中生产性年龄段和消费性年龄段的比例关系更加失调。第二,退休后余寿延长,老龄期占全生命周期的比重增加,改变了代际间比例关系,增加了社会抚养压力。第三,受教育时间增加,退出劳动力市场的年龄却未有变化,造成生命周期中生产性时长萎缩而老年消费期延长,是对长寿和教育改善的浪费。
我国在制定老龄政策、法律、规划时,以日历年龄固化老年人的起点年龄,未能最大限度地考虑老年人健康水平、知识储备、技术技能、体能改善和工作上的能力等因素的巨大进步。
我国劳动力资源供给的稀缺性正在日益加剧。而21 世纪中叶之前是发掘低龄老年人力资源的窗口期。60—69 岁的低龄老年人是老年人力资源开发的重点人群。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经历三次“婴儿潮”,对应的三次“老年潮”将在60 年后如期而至,渐次冲击整体人口年龄结构。因为三个“婴儿潮”彼此间隔期只有3 年和5 年,所以进入低龄老年期的时间相互重叠。且越晚出生队列的老年人存活概率越高,就形成了维持的时间长达30 年左右的低龄老龄化特征。从规模上来看 2030 年直至21 世纪中期,低龄老年人数量始终徘徊在2 亿人左右(见表1) 。从比重上来看,低龄老年人占60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比重缓慢下降,此后中龄老龄化和高龄老龄化将接踵而至。因此,最近30 年的低龄老龄化阶段将是开发老年人力资源的人口机会窗口期。
我国老年人就业水平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第一,老年人口就业人数持续不断的增加,但低龄老年人就业率远低于处在老龄社会的发达国家。2010 -2020年我国60 岁及以上人口就业规模持续不断的增加,与OCED国家比较,我国准老年人和老年人的就业率具有非常明显的低龄相比来说较低、高龄相比来说较高的分段特点。2016 年我国55-59 岁、60-64 岁和65-69 岁人口就业率分相当于OECD 国家中的第27、第21和第9 位(见表2)。一方面,显示出我国明显受法定退休年龄较低的影响; 另一方面,说明低龄老年人力资源开发空间较大。
第二,老年人就业率的性别差距和城乡差距显著,就业率仍有继续提升的空间。从性别角度观察,女性更早退出劳动力市场,但是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内部分工模式加强了退休后就业的性别差异。若能在重构老年年龄标准时缩小或拉平性别差距,将明显提升准老年人和低龄老年人的就业率。从城乡角度来观察,城镇老年人受政策约束,几乎一刀切地按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尽管老年人劳动能力更强且健康情况更好,但就业率更低。相比之下,农村老年人以身体健康情况、生活生产要、家庭条件等因素决定是不是退出农业生产活动,就业率较高且相对来说比较稳定。这种城乡差距也创造了提升老年人就业率的空间。
在客观指标上,老年人口的预期寿命、健康预期寿命和自理能力均在逐步的提升。未来随人民生活步步高升,老年人的健康水平和平均预期寿命会更进一竿。在主观认知上,现在的老年人更加“不认老”、“不服老”。老年人体力、精力、能力的改善,为提升老年起始年龄提供了健康基础。
从教育方面来看,现在老年人口的受教育水平明显高于过去。七普多个方面数据显示,2020 年60 岁及以上人口中拥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有3669 万人,比2010 年增加了2085 万人。随着代际更迭,未来老年人口受教育程度只会慢慢的好,低龄老年人的人力资本基础日益坚实。从工作经验来看,产业体系升级提高了老年人工作经验的价值。改革开放后,产业升级带动第二第三产业的就业比例快速提高,使得不同出生队列的人口在参与工作时,社会提供的岗位在不断升级。
我国劳动力也出现了更年轻人口逐渐向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集中的趋势,同时职业技能的路径依赖效应决定了出生队列中靠后出生人口的工作专业性更强(见表3)。这本身就从另一方面代表着就业对体能的要求越来越低,对就业年龄的包容性越来越宽容,更加有助于低龄老年人的继续就业。
从工作方式来看,技术革新和产业升级重新定义了劳动。产业体系转型减少了强体力劳动,老年人所占比例均有显著提高(见表4) 。老年人随年龄推移体力下降是自然规律,随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教育和技能提升是客观事实。此外,根据有关数据计算,60 岁及以上的老年网民规模和比重均大幅度提高。跟着时间推移,老年人获得信息的能力增强,展现自身工作上的能力的门槛降低。老年人拥有的丰富工作经验结合科技化、智能化、数字化办公与生产,正在为老年人的生产效率注入新活力,为提高老年人的界定年龄提供了素质基础。
进入老年本质是随年龄增长人们的体力与精力逐渐衰退、劳动能力逐渐下降、劳动意愿逐渐弱化的过程。因此客观和主观健康水平、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是界定老年的直接标准,链成了一根将人力资源转换为社会财富的链条。只要链条不断,这部分人群就还有参与社会生产的客观能力和主观意愿,就不应该将其认定为老年人。老年界定的理论和政策应该向老年能力“年轻化”的人口现实靠拢,应在实践中增强老年界定的灵活性。
理想的老年界定应具有弹性,需通过个人健康水平、劳动能力和劳动需求综合评判。但微观个体千差万别,没有一个宏观标准,实际管理难以执行。现实中,政府难以识别并制定不同的个人退休标准,但个人识别自身的健康情况相对容易,若能利用政策设计使个人效用最大化选择与政策目标相一致,那么就可以允许个人参与决定自身退休时机,使因人而异的退休年龄具备政策可行性。
弹性退休制度是协调政策目标与个人效用的可行途径。在弹性退休制度下,养老金会随着退休提前或推迟于某一年龄标准而扣减或增发。在实践中,提前退休的惩罚扣减比例应低于延迟退休的奖励增发比率,将促进老年人力资源的充分开发。根据国际经验,延迟退休还需要劳动力市场、企业和劳动者多层面政策的配合。第一,在劳动力市场层面完善反歧视性法律。第二,在企业层面增加用工补贴。第三,在劳动者层面提供就业信息和就业创业补贴。通过完善老年劳动力市场建设,老年人力资源才能得到充分利用。
老年人劳动能力衰退是渐变,但退休过程在政策上是突变,两种转变模式相左,阻碍了老年人退休后重返劳动力市场,浪费了大量老年人力资源。
根据工作时长、是否在劳动力市场等判断标准不同,退休存在多种定义,例如上班时间或收入减少(或称灵活就业) 、改变职业再就业、退出劳动力市场和完全退休四种。平滑渐进式的退休过程本质上是在政策上将退休过程的二元阶段多元化。从完全就业到完全退休的过程可大致分为五个阶段(见图1) ,即完全就业、灵活就业、转岗再就业、社区参与和完全退休。在政策上将退休过程细致区分,针对不同劳动阶段,完善法律和法规、提供劳动机会、明确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不但可以满足老年人的劳动意愿,提升居民整体幸福感,还能科学有效地充盈老年人力资源。
脱离劳动力市场的原因包括被迫退休的客观推力和向往自由和闲暇的主观拉力两类。协调推力、拉力与劳动之间的关系,可以充分的发挥老年人的劳动意愿。
从制度层面来看,要减弱将老年人群挤出劳动力队伍的推力,应完善弹性退休和男女同龄退休等退休政策体系,加强对老年劳动者的就业支持和政策保护,并进一步深化终身学习,建设政府控制主导、社会资本协助的有就业针对性的新型老年教育体系。从民生层面来看,要让老年人参与劳动的回报优于完全退休,转化向往自由闲暇的拉力为提高老年人劳动意愿的牵引力。应继续健全公立福利体系建设,节约老年人用于医疗照料和隔代抚养的时间,推广以“时间银行”为代表的劳务养老方式,并增加总体照料资源。在宣传上树立“老有所为”、“老当益壮”的价值观,塑造鼓励老年人劳动参与的社会氛围。人力资源与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息息相关,须根据现实提前谋划。低龄老年人在未来30 年规模庞大且就业率尚可提升,是下一步开发的重点。在重构老年界定年龄的基础上结合健康水平、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三重特征对老年人力资源精耕细作式的挖掘,不但可以解放老年劳动力,还可提升居民经济收入和福利水平,是应对人口高水平发展的当务之急和大势所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