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GuanHang &Machinery
【48812】三级联动查办无证出产电动葫芦
电动葫芦出产有必要持有特定品种设备制作许可证。近来,依据相关头绪,浙江省质监局稽察总队联合台州市局、路桥分局对坐落峰江孙家村一电动葫芦制作窝点进行执法检查。在其出产车间内发现一些旧的电动葫芦和配件。
经查询,该家电动葫芦制作商未获得特定品种设备制作许可证,车间内的旧配件是从椒江码头按份量称重买过来的,是从旧的电动葫芦上拆下来的配件,都是国外运进来的洋垃圾。现场共抄获标准为1吨/台的电动葫芦47台,标准为2吨/台的电动葫芦64台,提高高度为3.5米至4米。涉案货值约为10万元。(作者单位: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质量技能监督分局)